印花税小知识你知道多少?这6个重要处理千万不能错!
 2020年02月20日 21145  记帐报税

一、印花税小贴士:

1.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2.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3.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4.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5.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6.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特别提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 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号)

 

二、税收优惠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免征规定:

1.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2.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免纳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其他免征:

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3.20185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4.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减征:

1.自20185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2. 201911日至20211231日,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

未做标明的文件来源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

 

三、常见10个印花税问题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是否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该纳税人从什么时候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5号)规定,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3.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不含增值税还是含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425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口径:这次两部委下发的《通知》中没有提到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主要是营改增之前,这一问题就已明确,没有变化。各地执行口径仍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4.自然人购买住房要缴纳印花税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超过30万,是否还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5号)规定:“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限月/季销售额,均可以享受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劳务派遣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7.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而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纳税人,从什么时候起停止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的减征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二、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的确定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因此,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而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9.签订预约购房合同,预收1万元,购房时可以抵扣3万元,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预约购房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10.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约定个人为公司担任司机,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二、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规定:“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司机提供开车服务的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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